要闻 | 12省(区、市)等异地医保患者来蓝十字就医门诊费用可跨省结算

2020-12-24 来源: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上海等12省份先行试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这意味着,异地就医的患者持医保卡来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看病更加方便了。

  通知指出,2020年底前,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五省等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


  通知要求,将分类指导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2个试点省(区、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统筹地区、试点医药机构和直接结算范围。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结合各地信息平台建设实际情况和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优先联通就医地集中、参与意愿高的地区,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稳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中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人员,可以申请办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有关规定的人员。

  (四)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转院规定的人员。

  (五)其他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异地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人员。


  二、如何进行备案管理

  (一)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同步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再重新办理备案,在备案的就医省或地市选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二)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须向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其他情形的备案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政策办理。


  三、如何查询跨省异地就医信息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查询服务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https://fuwu.nhsa.gov.cn/)开通上线。目前异地就医参保人可查询全国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地区、备案记录及结算费用等信息。


  作为上海市医保定点医院,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于2017年12月1日全面开通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2019年8月1日,医院正式开通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真正让病患省心、省时、省力、省钱!


周克祥副院长介绍最新医保工作情况

▲ 周克祥副院长介绍最新医保工作情况

  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的推进,无疑将让更多跨省异地就医的患者“不跑腿、少垫资”,真正享受到医保支付的方便与快捷。如果您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还有疑问,请拨打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医保办公室电话(021-64879999-6111、021-54715058)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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