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急诊工作有序、平稳的运行,为急诊病人提供便捷、正确、安全的医疗途径,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致力为病人提供快速、准确、有效的急诊、急救医疗服务,制订并落实如下急诊管理与服务办法:
急诊患者就诊须知
1.医护人员将依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來诊的登记时间的顺序轮候决定就诊秩序,请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
2.医师诊察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或专科会诊,我们将尽快安排。
3.在急诊候诊的过程中,您的病情如有突发变化或加重,请立即与医务人员联系,以免延误您的治疗,在紧急情况下,医院以抢救患者生命为宗旨,可能先抢救后告知,请您理解。
4.病人在急诊期间,请勿随意离开急诊室,否则后果自负;留院观察的病友如需离开急诊室,请按规定办理离院手续。
急诊优先范围
为了使得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的抢救治疗,特制订以下急诊优先范围,敬请理解配合。
具体优先范围如下:
一、各种急诊外伤。
二、高热40℃以上优先,体温不升、高热伴抽搐优先,39.5-39.9℃次之,39-39.4℃再次之。
三、呼吸急促、发绀、尿闭、虚脱。
四、各种中毒和急性过敏。
五、抽搐或意识障碍。
六、突然发生的急性剧烈腹痛。
七、医师认为符合其他急诊抢救条件者。
急诊病人分级分区就诊及候诊时间说明(见下表)
分级分区原则:通过评估病人生命体征是否平稳,是否存在致命情况,是否出现严重器官功能障碍来判断病情严重程度,并据此进行病情分级及安排就诊区域。
急诊服务温馨提示
亲爱的病友:
如您有下列急性、危及生命的症状,请立即到急诊就诊,我们会及时评估病情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1)损伤----如车祸、坠落导致脑外伤、颅脑损伤;骨折;脱臼;皮肉破裂或胸腹部内伤等。
(2)出血----如急性脑出血、吐血、咯血、便血等。
(3)剧烈疼痛----如急性头痛、胸痛、胃痛、腹痛或腰背疼痛等。
(4)中毒----如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药物中毒或化学品中毒等。
(5)突然发病----如脑动脉瘤破裂、脑疝、蛛网膜下腔出血、癫痫、尿排不出、突然失明、溺水、触电等。
(6)发烧----因各种疾病发烧在38.5℃以上者。
(7)呼吸困难----临床表现为呼吸急促、鼻翼扇动、口唇青紫、呼吸时有哮鸣音等。
(8)昏迷不省人事----急性虚脱、晕倒、昏迷、意识状态改变(神志淡漠或躁动),包括脑中风、抽搐、晕眩和呕吐等。
(9)心脏异常----突发心跳呼吸骤停、休克(摸不清脉搏伴四肢冰冷或苍白) ;
(10)急腹症----常表现为腹部剧痛、频繁呕吐、腹胀、腹肌紧张等上述症状。
(11)其他经分诊医务人员认为符合急诊条件者。
如不属于以上急诊初诊范围的病友,请您及时到门诊相应科室就诊,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急诊时间:每天24小时应诊
急诊电话:021-64879999转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