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4月1日起,脑起搏器安装(脑深部电刺激,简称“DBS”)正式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这一惠及民生的政策的实施,让更多深受帕金森病困扰的患者享受脑起搏器疗法带来的幸福生活。
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功能神经外科专家刘伟钦主任就广大“帕友”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解读。
脑起搏器(DBS)的好处是什么?
脑起搏器疗法是目前国际上较先进的对抗帕金森病的技术,是在脑部植入一套微电子器械,利用电极发出脉冲来刺激大脑,相当于一个“脑起搏器”。
与以往的手术治疗方法相比,脑起搏器疗法是可逆和可调节的。手术不毁损神经核团,只是使其暂时处于电刺激状态,改善神经功能 ,神经核团刺激的程度、范围可通过设定脑深部电极的电流、电压、频率及电极位置等多个因素来调节。在术后漫长日子里,还可随病情变化而不断调节 ,可以长期控制不断发展变化的帕金森病症状。
DBS手术适合哪些帕金森病患者?
欲接受DBS手术的患者,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由专业的神经科医生进行诊断,确诊为原发性帕金森病;或遗传型、基因型帕金森病,但对复方多巴类药物反应良好;
2.病程在5年以上;或病程在3年以上,但震颤症状控制不佳,患者有强烈的治疗愿望;
3.年龄不超过75岁,但评估后认为可以通过手术明显获益的,如严重震颤的患者,可以放宽至80岁;
4.已经进行了较佳的药物治疗,曾经对复方左旋多巴有良好的疗效,但目前症状控制不佳,出现了运动波动或异动症,或已不能耐受逐渐增加的药物副作用;
5.专业医生评估后认为病情严重(Hoehn-Yahr2.5~4期)。
哪些患者不适合接受DBS手术?
存在以下情况者不适宜手术:
1.有明显的认知功能障碍如痴呆,且此认知障碍足以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如社交、工作和药物服用等);
2.严重(难治性)的抑郁、焦虑、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类疾病;
3.明显医学共存疾病,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疾患及其他足以危及生命的基础疾病,手术可能会加重此类疾病而危及生命。
脑起搏器(DBS)医保如何报销?
根据上海市人保局和医保办下发的文件,从2018年4月1日起,在上海市参保人员安装脑起搏器实行定额支付。其中,单通道脑起搏器(适用单侧肢体症状)最高支付标准为3万元、双通道脑起搏器(适用双侧肢体症状)最高支付标准为5万元。最高支付标准以下费用(含最高支付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最高支付标准以上费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各地医保政策不同,上述政策仅适于上海市医保病人。外地患者请先咨询了解所在地医保政策。